| 关于105团成立农业技术议事会的通知 |
|
| 2009-04-18 11:46 文章来源:原创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关于成立连队农业生产管理技术
议事会的通知
团属各农业连队: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农业发展,更好地发挥兵团农业现代化、集约化、规模化的优势,充分发挥团场与职工在农业生产管理中各自优势,经团场研究决定,在各农业连队成立农业生产管理技术议事会,现将成立连队农业生产管理技术议事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单位按要求抓紧落实。
一、 连队农业生产管理技术议事会的主要职责
参与讨论连队涉及全体职工农业生产管理与技术落实的重大问题,协助连队进行民主决策,听取连队有关农业生产的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广泛听取和收集职工对农业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二、连队农业生产管理技术议事会的主要任务
协助连队维护生产秩序,搞好本连队的农业生产,协助连队对上级机关安排的各项重大农业技术措施的落实。协调和解决本连队突出的利益矛盾和问题,邻里的团结,促进职工之间的和睦相处。经连队农业生产管理技术议事会确定的各项重大农业技术措施职工必须按要求执行。
三、成立连队农业生产管理技术议事会的条件与议事会组织
连队农业生产管理技术议事会代表由生产技术骨干代表、党员代表、干部代表组成,代表的条件是: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生产技术管理能力,具有助理农艺工以上职称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对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具有强烈的兴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代表性。
连队农业生产管理技术议事会成员由连队党支部提名连队职工大会选举产生,议事会任期为三年,随同连队领导换届进行,成员要求在10名左右,农业技术民主议事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秘书长1名,从成员中选举产生,其中干部占30%,职工占70%。
四、议事会规则与程序
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地方性政策规定。有利于推进和保证上级任务的完成,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符合本连队实际和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连队党支部、连委会、1/3以上职工联名、10名以上职工代表联合提出议案,议事会及时受理,同时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提出处理意见。议事会会议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决议有效, 对重大事务的表决结果及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
五 附则
农业生产管理技术议事会章程由全体议事会代表表决通过并生效执行。章程解释修改权归职工代表议事会。
六、各单位成立农业生产管理技术议事会的时间要求
团要求各单位在2009年2月25日前召开职工大会成立本单位农业生产管理技术议事会,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按照上述农业生产管理技术议事会的职责和成立条件制定出本单位的农业生产管理技术议事会的规章制度经全体职工代表表决,过半数通过并生效执行。
七、其它事项
各单位在2009年3月1日前将农业生产管理技术议事会成员名单和规章制度上报团农业科备案。
|